城管、街道办处置污染不力 双双收到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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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陈芝)9月3日,荷塘区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终结审查决定宣告会。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茨菇塘街道办事处,以及案件相关单位南岳岭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指挥部、上月塘社区、株洲市城发集团代表参会。

    据悉,今年4月,荷塘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株洲市铁东路三、四期建设项目”内环境污染严重,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及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关职能部门对此未依法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于是,荷塘区检察院于4月26日对此事立案,5月19日分别对荷塘区城管局、茨菇塘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和查处;在项目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巡查、执法,防止新增垃圾,对周边群众加强宣传。

    荷塘区城管局、茨菇塘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使受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及时得到修复。荷塘区检察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法决定终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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