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黑名单”要取消评优资格 这名赖钱不还的公职人员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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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王飞虎)“法官,千万不要把我纳入‘黑名单’啊,不然我的评优评先资格就会被取消了,我马上想办法把钱还了!”近日,炎陵县某单位公职人员张某主动到炎陵县法院履行了偿还义务。

    据悉,张某向唐某借款30万元到期后,因拒不偿还,被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张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后来就以无钱为由,一直拖欠不付剩余的10万元借款。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张某是炎陵县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家庭经济条件尚好,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准备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某听说法院会将其纳入“黑名单”,赶紧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工作的单位会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评优评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失信就会取消评选资格。最终,张某主动履行了偿还义务。至此,这件拖欠借款4年之久的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目前,炎陵县法院已与该县四十多家单位展开对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起到良好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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