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驰)前两天,芦淞区佳诚时代广场业主吴女士致电市长热线反映,她在缴纳物业费时发现,业主还要另外缴纳电梯年检费,开具发票还需业主缴纳税点。这让她无法理解,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
前天,记者跟随市长热线督办员来到该小区,见到了吴女士。吴女士称,她缴纳物业费时,特意要求物业公司开具相关费用清单。清单中除了应交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还有一项从未见过的电梯年检费。
为核实情况,吴女士要求物业人员开具相关的发票。物业人员却表示,如果要开发票,还需要缴纳税点。由于对方没提供收费依据,吴女士只缴纳了物业费。
对此,永城物业佳诚时代管理处项目经理章伟解释,他们是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费的。合同规定,业主除了交物业费外,还要交电梯年检费150元/年。小区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水电费等费用都是由物业公司代收,“我们给业主开具物业费发票没有要求业主缴税,需要缴纳税点的是针对要开具代收费用的发票。”
督办员了解到,佳诚物业公司在其他小区服务时,并没有“电梯年检费”这项收费。对此,章伟表示,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他们2017年接手该小区管理时,跟原物业公司没有进行交接。这些收费是从2003年交房开始就有的,他们并没有进行修改。
市发改委价格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应将电梯年检费纳入物业收费里,佳诚时代广场小区单独收取费用涉嫌违规收费,对此,他们将会核实处理此事。
对于代收费收取税点一事,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罗学帮表示,水电等代收费,相关部门只开具总发票。如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开发票,物业公司可以收取税点,但不能以此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