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家房地产企业获评“开发信用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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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王莉)7月31日,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株洲市2019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3月18日至6月15日,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房地产行业各类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审核企业报送的数据、资料和向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以及9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管理部门征集信用信息并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得出各企业信用评价初值。

    2020年6月16日—6月23日,企业评价初值通过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告知相应企业,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此期间接受企业的咨询和异议申请。经审核,全市共有761家(不含省直管县茶陵县的企业)各类房地产企业参评,最终评价结果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405家:信用优秀企业(A级)77家,信用良好企业(B级)219家,信用一般企业(C级)84家,信用较差企业(D级)25家。

    物业服务企业290家: 信用优秀企业(A级)23家,信用良好企业(B级)142家,信用一般企业(C级)110家,信用较差企业(D级)15家。

    房地产评估机构11家: 信用优秀企业(A级)4家,信用良好企业(B级)4家,信用一般企业(C级)3家。

    房地产经纪机构55家: 信用优秀企业(A级)9家,信用良好企业(B级)23家,信用一般企业(C级)19家,信用较差企业(D级)4家。

    此次信用评价为信用较差的企业,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到企业实地检查,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六个月),对于信用较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预售许可、预售资金将受到严格监控;信用评价为信用一般的企业须到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整改期不超过三个月)。

    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是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企业要积极参与,高度重视。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信用评价情况跟踪、监督和检查,对在一年有效期内出现违法违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或因侵权、不诚信等行为被媒体曝光且事实确凿的,或不积极处理投诉、影响较坏,或出现重大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将取消已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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