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司机被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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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见习记者 廖智勇)17日上午11点左右,市民吴女士乘坐车牌号为湘BY5**3的出租车出行,却被司机开凌晨的发票,并对其恶语相向(详见晚报21日相关报道)。昨天,记者获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此事有了新进展。

    28日上午,记者从市交通局了解到,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经过调查取证,已经对涉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及警告,责令其将计价器维修好再营运,并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司机处以200元的罚款。

    之后,记者将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的处理结果告知吴女士,吴女士对该结果表示认可。她呼吁,希望交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加强对营运人员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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