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徐世俊 易宇)近日,茶陵男子冯某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冯某多次通过微信等平台收购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绿颊锥尾鹦鹉(别名“小太阳鹦鹉”)、太阳锥尾鹦鹉(别名“金太阳鹦鹉”)、和尚鹦鹉。
去年7月22日,茶陵县公安局接举报后立案侦查,在冯某的住处搜出疑似鹦鹉的活体鸟25只、铁制鸟笼7个以及其他作案工具。目前,警方查获的鹦鹉已全部移送至茶陵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茶陵县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明知收购和出售的鹦鹉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多次收购和出售,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