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出纳吴春花挪用公款违纪违法案(本报7月15日A03版曾做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近日,该区组织对全区127家部门预算单位和7家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务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对案件中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回访,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据悉,在天元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该区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区127家部门预算单位和7家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务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天元区还对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门强化,从以往离任审计工作的不固定、单位审计工作的不全面,转入日常审计监督全覆盖。天元区审计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制定出台了审计五年规划,对泰山路街道办这类资金体量较大、资金流动量较大的单位及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审计。
“教训很深刻,回访缓解了我的心理压力,我会放下包袱,再次投入到工作当中。”近日,天元区泰山路街道一名因吴春花案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说。
吴春花案发生以来,天元区纪委监委,对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吴春花案中受处分干部进行集体回访,听意见、当面谈,帮助他们打开心结、消除疑虑。
“党员干部在受到处分后往往压力较大,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人,让他们既认识和改正错误,又能重燃激情,继续干事创业,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天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出台《天元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不同于以往对受处分领导干部的教育回访,今后,该区对受处分人教育回访范围扩大到除受到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以外所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中共党员和监察对象。
(记者 李卉 实习生 唐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