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如买白菜,美容一次2万多元 原来她花的都是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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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财务人员挪用公款典型案例,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13名党员、干部被处分处理,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经查,2013年至2019年12月期间,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出纳吴春花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累计2680余万元,其中887万余元无法归还,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一个基层单位出纳连续7年疯狂挪用公款,其背后暴露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和监管缺失问题让人深思。近日,记者对这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

    炒股亏损,为了“翻本”

    她决定挪用公款

    今年2月,吴春花带着一份《个人问题交代材料》,来到天元区纪委监委。

    “问题应该已经暴露了。”吴春花说,她2019年3月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被街道返聘,今年2月返聘即将到期,却一直没有续聘的消息,心中估计“坏事了”。

    吴春花是一名有着14年工作经验的“老出纳”,也是一名入市多年的“老股民”。她从2002年开始炒股票,在最初的那几年里,确实赚了点钱,之后她加大了投资,2012年左右,股票市场震荡较大,吴春花投入的本金亏得所剩无几。

    “我不甘心工作几十年的积蓄就这么没了,但我个人又没有钱‘翻本’,所以就想利用自己担任单位出纳的便利,暂时挪用点公款用来炒股,等赚回来了再把公款还回去。”在刚被带入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的那一刻,吴春花神情呆滞,许久后才回过神来,道出了挪用公款的根本原因。

    投资就像“街边买白菜”

    做一次美容花费2万多

    2013年,吴春花利用自己负责管理街道办事处多个公账的机会和出纳的身份便利,挪用公款投入股市,有时一个月可以挪用5次,最大的一笔挪用了135万。她甚至听信所谓“理财专家”的“专业建议”,涉足高风险的贵金属期货交易。

    “有‘投资专家’告诉我说炒黄金很赚钱,于是我就开了账户,从单位公账里挪出来一笔钱投了进去,哪知道这个比炒股更难,钱刚投进去,一下子就没了。”吴春花反思当时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心情,犹如“街边买白菜”,公账上的资金反正是想挪就挪。

    由于手中掌握着大量现金,吴春花的心态也渐渐发生变化,优越感渐渐滋生,觉得自己像是富豪、阔太,生活上越来越奢侈,做一次美容就花了2万多,在外地旅游时随便消费就是几万。

    专案组成员介绍,在调查期间,吴春花甚至对自己微信支付中一些万元左右的消费记录完全没印象,“反正是花掉了,想不起在哪里,干了什么。”

    理财市场的巨额亏损、奢侈生活的高额消费,让吴春花逐渐走向疯狂。

    管理松散,利用“时间差”随意取用公款

    起初,吴春花并不直接挪用单位公账中的公款,因为十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告诉她,挪用单位公账中的公款手续多、程序复杂,她把自己掌握的几个公账“过筛”一遍之后,选择了仅凭她一人之力就能“搞定”的征地拆迁款。

    具体说来,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街道指挥部与被拆迁户达成协议后,会要求被拆迁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指挥部财务人员到银行帮被拆迁户开办存折、设置密码,并将拆迁款汇入账户,这个开户、汇款的过程都是吴春花在操办。但拆迁款汇入存折账户与交给被拆迁户中间还有一段时间,这便是吴春花下手的“绝佳时机”。

    “因为我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人员,银行对我很熟悉,之前这些账户是我代为开户的,拆迁款也是我在柜台操作汇入的,所以我拿着这些以拆迁户名义开户的存折去取款,银行也没有多问。”吴春花说。

    等到要将存折交给被拆迁户时,吴春花便将挪用过的存折注销,然后重新开办一个存折,从其他被拆迁户存折中取款打入新开办的存折,这样一来,拆迁款没有少,挪用的流水记录也没有了。

    整个过程吴春花驾轻就熟,只是拆东墙补西墙,终究是有资金缺口的。为了不引起单位的注意,吴春花会利用各个公账对账日期的“时间差”,采用账户资金互转的形式,腾挪“平账”,以此制造出资金并没有短缺的假象。

    就这样,在2013年至2017年5月期间,吴春花利用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对存折账户管理的漏洞,以及银行工作的疏忽,频频挪用拆迁款,而这些钱几乎都被她投入股票、期货交易中亏损了。

    财务制度成摆设,监管层层失守

    2017年,指挥部改变了拆迁款的支付方式,由存折支付变为存单支付,存单支付取款日期是固定的,套路玩不转了,吴春花原本有些措手不及,却又马上想出了应对之策——违规购买银行支票、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来挪用公账中的存款。

    “正常情况下,出纳从公账中取款要在专门的银行支票上填写取款金额和用途,然后由专门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会计盖上章,同时法人盖印私章,并报领导审批同意。”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介绍,如果严格按程序操作,吴春花想凭借一人之力避开层层监管来违规使用、盖印银行支票,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泰山路街道办财务制度长期没有得到落实执行,成为一纸摆设。

    “我没有车,也不会开车,不方便去,所以自2016年以后我就没有取过银行对账单,都是吴春花去取、去送的。”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会计刘某承认。按照规定,每个月底会计刘某要核对公账中的资金使用情况,银行对账单应该由她去取,并且要与出纳核对做账的流水、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在确认无误后再盖上财务专用章送交银行备存。

    就连要会计专门保管的财务专用印章,刘某也“放心”地交给吴春花使用,吴春花于是在违规购买的空白银行支票和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上疯狂盖章——两本25单的银行支票被吴春花一次性盖好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事后她只需往支票中填上金额就能去银行取钱。这50张空白支票中,除了3张因填写错误而作废外,其余的全部被吴春花用于挪用公款。

    今年6月,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前后任的会计刘某、严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泰山路街道办事处两任财政所长都未正确履职,未及时检查单位银行支票使用情况,也不对吴春花手中管理的公账进行资产清查;而街道办事处领导在明知吴春花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下,不按要求安排轮岗,导致吴春花连续7年挪用公款都未能被发现。

    更让人意外的是,街道办事处连续两任主要领导调离时的离任审计工作,都没有发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原本环环相扣的监管却层层失守。

    “我害了自己,也害了同事!”今年5月,吴春花在被移送司法时悔恨地说道,但为时已晚。

    (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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