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刘萱)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6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信息4540件,其中,咨询3081件、投诉1126件、举报3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48万元。
6月22日,罗先生反映,他六十多岁的母亲在某生鲜水果批发市场内购物摔伤,原因是市场内下水道井盖年久失修,致其母亲踩到井盖上井盖翻转不慎摔跤。当场送医治疗,确诊多处骨折,商家只垫付了3000元之后再未探视,多处协商无果。
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嵩山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在破损下水道井盖附近并无安全警示。
6月24日,嵩山所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执法人员指出,被诉方作为生鲜水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在破损下水井盖附近未做安全警示标牌,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因投诉人母亲已进行手术治疗,急需支付医疗费用,综合治疗已发生费用及后续治疗等情况,被诉方一次性支付投诉人母亲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