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肖小勇、张天鹏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传播淫秽物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强奸,聚众淫乱一案进行了二审判决。最终,肖小勇、张天鹏等17名团伙成员无一人被改判。
以托运站为依托
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
经审理查明,肖小勇是邵阳人,他从芦淞市场摆地摊开始,到后来从事布匹、服装批发生意起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及人脉关系后,于1999年在荷塘区合泰市场注册成立鸿运托运站,从事我市至南昌的货物托运业务,逐步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00年,为达到垄断托运线路的目的,肖小勇纠集团伙成员携带刀具打砸赣洪托运站,之后在合泰路某饭店公开械斗。此次械斗,肖小勇虽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却建立起了自己的“威望”。
2001年,肖小勇刑满释放后,扩充人手继续经营托运站,并给团伙成员灌输“出去搞事不要怕,要搞就要搞赢,出了事公司负责”的黑帮理念。
2003年,肖小勇成立了株洲鸿运物流公司,借助各种不法手段,迅速增开了贵州线、昆明线、北京线、重庆线、杭州线等物流线路,公司员工增加到四五十人。
2004年,肖小勇与其他黑帮势力同流合污,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垄断我市至江西南昌物流线路。
至此,肖小勇以鸿运物流公司高管蒋某等团伙成员为骨干,带领公司员工采取打砸抢、强迫交易、殴打他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等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在合泰地区欺行霸市,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鸿运物流恶势力团伙。
通过公司化管理
恶势力发展成了黑社会
2008年,肖小勇招聘团伙成员徐某到鸿运物流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徐某制订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并为公司违法犯罪活动出谋划策以及进行善后处理。
当肖小勇依托物流公司获取巨额利润后,他开始带领犯罪集团成员逐步涉足酒店、快递等行业,并发放高利贷。
2012年,肖小勇成立国通快递公司,并招聘唐某等20余人为业务员,由张天鹏负责管理。
2014年,肖小勇涉足高利贷,先后以高息放贷达数百万元。为维护酒店秩序及催收高利贷,肖小勇又扩充人手,交由张天鹏带领,从事暴力催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其打手。
2017年,肖小勇招募张某等人加入犯罪集团。张某等人被任命管理盛世康年KTV包厢,对外提供唱歌异性有偿陪侍业务及容留他人吸毒业务。
至此,通过行业扩张及增加犯罪成员,以肖小勇为首的犯罪集团进一步增强了组织性、纪律性,并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挑衅国家公权力,严重破坏了我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17名团伙成员上诉
市中院依法驳回
去年12月24日,渌口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肖小勇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名团伙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1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至3.5万元不等,依法没收各被告人非法所得。
宣判后,肖小勇、张天鹏等17名团伙成员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
市中院二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