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 峰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那么,未成年人打赏有效吗?近日,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态度是:无效。(详见本报5月20日A11版)
相信很多家长看了这则消息,心里的那份担忧或多或少减轻了。而在笔者看来,对于这颗“定心丸”,家长还是要辩证理性看待,不能就此高枕无忧而放松警惕。杜绝这一乱象发生,还需要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共同发力。
综合此前的一些家长维权案例来看,诉讼过程中对于“无效”的前置要求的认定往往存在难度和争议,比如“如何认定充值、打赏的确实是未成年人所为”,再如“如何认定与孩子智力不相适应”。一些平台虽然最终退款,但往往是迫于来自各方的压力。对于家长来说,与其大费周折在法庭上“扯麻纱”,不如提前做好防范。手机解屏、支付均设置密码,限定支付金额,开通短信提醒……这些看似平常的小手段,往往被忽视,从而给了孩子“钻空子”的机会。
网络世界花花绿绿,少数主播、游戏公司为吸金更是不择手段。表面上看起来,充值、打赏都是自愿行为,背后却暗藏着不怀好意的诱骗。对此,一些成年人都难以控制自身,更何况是身心都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类似纠纷频发,受害的不仅是家长、孩子,还有网络平台。基于此,有专家建议网络平台也应借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可适时推出青少年模式,在直播、游戏窗口醒目位置打上“未成年人请勿打赏、充值”字样,辅之“人脸识别支付”等技术手段,让孩子一开始就“无赏可打”。
综上,《意见》的实施不是一味地给家长喂“定心丸”,也不单单是为家长挽回损失而撑腰站台,而是在帮助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金钱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醒家长一定要加强事前监管,督促网络平台把好最后一道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