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店就能逃避行政处罚? 他“躲”来了“双倍罚单”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邓敏敏 谢翊)自认为关了门店就可以规避行政处罚,陈某却没有料到,他“躲”来了双倍处罚,“若再不履行,我们将把此案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芦淞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情还要从去年7月说起,陈某原本在芦淞区枫溪苑小区开了一家快餐店,但因多次出现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且拒不整改问题,去年7月16日,芦淞区城管大队依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就他的违规行为开出2500元行政处罚单。

    “此后没多久,陈某关了门店,以为这样做处罚就无效了。”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后他们多次联系陈某,但对方并不理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滞纳金,但滞纳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原本行政处罚开出的罚款金额,这样一来,原本的2500元行政处罚单,叠加到了5000元。

    持续推进“城管+法院”执法模式,前日,芦淞区城管大队法规科负责人联合驻队律师赶到陈某在攸县的老家,向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实际上罚款并不是目的,我们是希望让他能重视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管理。”上述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当事人愿意摆正态度,我们可以按规定帮他申请减免滞纳金。”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