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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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李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一名司机都应该遵守的。然而,攸县男子龙某某酒后驾驶重新考取驾驶证后,又再次酒驾,被交警查处。

    4月16日晚,民警在黄丰桥镇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司机龙某某身上有酒味。经呼气检测,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龙某某交代,他晚上在朋友家喝了酒,想着交警应该下班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

    民警介绍,去年8月,龙某某因酒驾被处理过,今年3月刚通过考试重新拿到驾驶证。“龙某某属于二次酒驾,所以处罚力度更大,他目前已被行政拘留,还将面临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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