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1月至今已向40人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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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罗夏风)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于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大家都应该积极举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40名举报人兑现奖励,共发放奖金8000元。

    近年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特别是空气质量在全省仍然排名较后。2019年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

    根据办法,市民在生活中如果发现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物超标排放、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饮用水源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门一经查实,举报者可获得20元至2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并对其身份保密。

    自办法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及各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联动,对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24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执法效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据统计,我市2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7%,与上年同期(85.7%)相比上升4.0%。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核实相关举报信息后,对2020年1至3月份第一批符合条件的40名举报人兑现奖励,共发放奖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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