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3月1日起 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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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记者 周蒿

    近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发布官方公告,从3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公众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形式申请办理。

    也就是说,从3月1日起,众多的房贷一族将面临一次重要选择:到底是选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有什么区别?

    怎么选比较划算?

    根据贷款者的个人意愿和判断选择

    怎么选,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对此,银行专业人士介绍,要根据贷款者的个人意愿和判断选择。

    如果你认为LPR以后会降低,那么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更划算,因为利息会变少;如果你认为LPR会上涨,那么选择固定利率更划算。“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上述专业人士介绍。

    记者梳理发现,从央行公布的LPR来看,过去半年时间里1年期LRP和5年期以上LPR均呈现下降趋势,但未来也不排除上涨可能。

    不过,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比较稳定,未来利率的涨跌调整幅度肯定不会特别大。因此无论怎么选,影响都会比较有限,贷款者不必为选择太过焦虑。

    如何办理转换?

    多家银行均可线上办理

    根据央行要求,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等均已经发布公告称,借款人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银行称,疫情期间暂不支持线下办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受理渠道。

    为什么要转换房贷利率?

    促进贷款利率接受市场调整

    过去,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4.9%基准利率,以打几折或者上浮多少个百分点的形式来确定。

    去年8月,央行发布了改革完善LPR(贷款基础利率)形成机制的公告,明确银行应主要参考LPR确定贷款利率。也就是说,今后贷款利率将以“LPR+基点数”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其中1个基点=0.01%。

    为什么要进行这项改革?主要是因为我国原有的LPR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而改革后的LPR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将更加明显。通过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可以运用市场的手段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

    根据央行去年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对哪些人的贷款有影响?

    符合三个条件需要及时转换

    此次新政,对哪些人的贷款有影响?记者了解到,如果贷款人的房贷同时符合以下三点,需要转换。即在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者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或“基准利率打7折”);浮动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无需转换,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也可不转换。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此外,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房贷将有哪些变化?

    可以“二选一”,但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利率调整之后,房贷会有什么变化?简单点说,其实就是央行给房贷族出了一道选择题:选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利率。

    如果选择固定利率,你的房贷就是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一直到贷款还完。无论LPR利率是涨是跌,都对你没有影响。

    如果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未来你的贷款利率将会随市场利率变化。

    举个例子,你此前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则执行利率为4.9%×1.1=5.39%。转换为LPR之后,计算方法变为“LPR+基点数”。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么加点幅度应为59个基点(5.39%-4.8%=0.59%),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而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也就是说,虽然LPR每月发布,但贷款利率的重定价周期是以年计算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管你选哪一种,都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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