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推“新十条”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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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周玮明)为更好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有效防止交叉感染,2月13日,市医保局印发《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利企便民措施的通知》,为市民和企业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利企便民“新十条”。

    延长企业缴费期,助推快速复工

    为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允许参保单位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至2020年7月1日前,欠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参保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待遇不受影响。

    延长居民缴费期,确保全面保障

    适当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参保人员在3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延长“特门特药”待遇期,减少人员流动

    特殊病种门诊、大病特药待遇期在2020年3月31日(含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原定点协议服务机构不变。

    增加排异购药量,突出保障重点

    疫情防控期间,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参保人员特门购药,可根据病情需要,凭处方可一次性购买2-3个月的药品。

    参保单位“容缺办”,流程更直观

    办理新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异动、基础信息修改、注销登记等业务可先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材料。

    参保个人“容缺办”,待遇更顺利

    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时无法提供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的,可向定点医院承诺后,先办理住院手续后补办。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参续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信息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发放等业务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材料。

    透析患者直接办,保障更到位

    疫情防控期间,尿毒症透析治疗特门待遇到期或需新申请的,直接由定点医院登记、换发《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

    中心报账“容缺办”,办事更快捷

    原则上异地报账延期办理,特殊情况通过EMS邮寄资料办理中心报账的,如出现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总清单、银行账号外其他报账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可予以办理。

    预留金直接返,资金更充裕

    支持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取消2019年度预留金考核,直接返还预留金3810万元。

    医保业务网上办,渠道更通畅

    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株洲医保”微信服务号,在“智慧医保”进行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医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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