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取得房屋尚未过户,能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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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某夫妇育有一子潘小。在潘小结婚之后,潘某夫妇驾车四处游玩。在某次旅途当中,两人发生车祸过世。在处理丧事的过程中,潘小发现父母留下了遗嘱,主要内容为二人名下的房产由潘小继承。家里的其他亲属对于遗嘱都没有异议。因潘小在婚后购买了房屋并且入住,故在处理完父母的后事之后,潘小夫妻二人决定将房屋出租。周某通过招租广告联系了潘小,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其提出要拿一份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在取得复印件之后,周某提出上面的名字是潘某而不是潘小,这样签租赁合同是不是会有问题?

    聂律师认为:

    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在本案中,潘小基于继承取得父母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虽然潘小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其已经取得对房屋的使用权、支配权,其作为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潘小要将房屋进行转让或者抵押的,则需先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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