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伍靖雯
1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书面听取《株洲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今年,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要降至7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降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3%以上。
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盘点:
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居长株潭地区首位
以工业、扬尘等领域为重点,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工业领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86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49个、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27个,燃煤锅炉改天然气10台,关闭“散乱污”企业14家。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八个100%”,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69套,查处渣土违规运输行为227起、扬尘污染问题126起。
一份成绩单显示,去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为280天,居长株潭地区首位。炎陵、茶陵、醴陵、攸县、渌口区空气优良率分别为99.2%、97.5%、93.2%、92.1%、79.7%,较上年同期均有提升。
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
去年,全市主要地表水体水质优于国家Ⅲ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预计全年减排1800吨、190吨,其中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渌江水质优于国家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成绩源于积累。为遏制水污染源头,我市全面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42个,建成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醴陵东富镇等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9个,持续优化改造田心片区、湘天桥片区等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32%。
严格落实河长制,完成湘江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累计清退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违法项目19个,完成3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累计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27.64万平方米
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7.07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61.95%以上。市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10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提升。
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全年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项目5个,攸县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及周边土壤治理工程、石峰区金盆岭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累计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27.64万平方米。
全力做好清水塘搬迁改造“后半篇文章”,完成市煤气公司、中成化工、中盐株化、湖南海利等10家关停退出企业残渣废液、遗留危险废物的处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清水湖片区、铜塘湾片区、映峰片区三一重工用地区域、清水大道及清水大桥用地区域、疏港大道用地区域、广铁物流用地区域等的场地调查和修复治理工作,一座生态文化科技产业新城正在拔地而起。
2020年,我们会更努力!
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深入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治源、治污、治排、治岸”的系统治水要求,全面打好碧水攻坚战。在治污方面,加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力度,完成黑臭水体整治项目18个,确保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全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完成全市58家千吨万人水源保护排查整治工作。以湘江株洲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入河排污口管控水平。持续抓好城区枫溪港、建宁港、凿石港、白石港治理。
规模以上工地扬尘,实现24小时监测全覆盖
持续在“控排、控尘、控烧、控煤、控车”等方面抓实效,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颗粒物、NO2、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控排,全面关停城市建成区内不符合政策的砖瓦企业,实现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全覆盖、零遗漏。严格落实各类工地“八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实现规模以上施工工地扬尘在线24小时监测全覆盖。严禁秸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强化散煤污染整治,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改烧工程。严查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完成大型柴油车辆年度报废任务。
全面推进“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
加快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的分析研判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撑和运用。今年,我市要全面推进“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实现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全覆盖。
持续开展湘江保护“4+1”轮值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突出强化生态环境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环境执法工作联动,切实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全力落实《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等制度,大力支持环保志愿者、社会公众等依法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环境执法。
构建齐抓共管生态环境工作新格局
进一步压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链,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加快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工作新格局。
加快完善《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株洲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理顺工作机制,科学制定《2020年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考核办法》,促进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今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降至7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降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83%以上,各县、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年均有提升。湘江株洲段、洣水整体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渌江水质整体提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