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批准株洲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批准株洲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
4. 书面听取株洲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
5.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补选株洲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9. 补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0. 通过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11. 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2.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