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11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险”)合并实施工作。“两险”合并后,将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变化?我市“两险”合并实施的特色亮点在哪?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鸿通报了我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有关情况。
享受两项待遇参保人员,人均可“省”约32000元
“两险”合并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正常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提高至8.7%,以4%费率缴纳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由4%提高至4.7%,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保人员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从统计数据来看,生育医疗费用人均支出3500元左右,生育津贴人均支出高达28500元。这两项待遇将为每个参保人员平均减少32000元左右的经济负担,将缓解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生不起”的后顾之忧。
11月至12月为过渡期,用于清缴历史欠费
市医疗保障局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株洲实际,聚焦民生关切,体现“株洲特色”。
缩短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时间。参保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的等待期,从原先的参保缴费10个月减少为1个月,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足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仍按原8%的单位缴费费率进行计算。对不再享受生育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增加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减轻退休人员补缴的经济负担。
设定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过渡期。市医疗保障局将2019年11月至12月设定为过渡期,用于解决生育保险历史欠费清缴问题,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