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面临警方检查,车辆超载的驾驶员竟加大油门冲关逃跑。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大货车驾驶员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8月29日晚上8点左右,刘某与他聘请的驾驶员彭某(已行政处罚)驾驶超载大货车途经攸县时,遇交警例行检查。当时,正在驾驶车辆的彭某准备停车受检,但副驾驶刘某指使彭某加速逃离并冲关。随后,民警驾车追上大货车并逼停,再次要求刘、彭二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在多次警告无果后,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车窗玻璃砸坏。刘某见车窗被砸,与彭某交换了位置,驾车强行撞开前方拦阻的警车逃离了现场。约1小时后,民警在攸县某水泥厂内将刘某抓获。
案发后,刘某的家属主动到公安机关赔偿警车的全部维修费用,公安机关建议对刘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知交通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但不予配合,以暴力方法袭击警察,他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赔偿了公安机关的全部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