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个公司?我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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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成姣兰 通讯员 王在祥 欧阳晓玲 肖玲)“我在外面出差,同事一个电话过来说查出我有一个公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昨日上午,河北承德的范先生致电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科,说这个公司注册地就在株洲天元区,希望这边能帮忙撤销。

    监管科工作人员跟他解释,这事并没这么容易,需要他提供这个公司不是自己注册的相关证明,要有身份证丢失后的挂失证明,相关签字笔迹鉴定等辅助材料。“别人借用了我身份证,我没有出现,公司就办了,责任不在我呀。”范先生回忆,他的身份证在2013年丢失,该公司显示成立时间为2015年,可能是身份证被冒用了。

    无奈之下,电话转监管科王科长。在王科长的耐心说明下,范先生决定按照上述工作人员说的方式,一步一步来办。

    在上周五,株洲本地一市民也称自己身份证被冒用,莫名其妙成为一公司的监事,导致单位任命受阻。王科长几经查证发现,该市民曾经出售过房屋,当时将身份证提供给买房人,而这个公司正好是这个买房人注册的。现在这公司已经进入经营异常名录,老板也跑路了。好在通过多方打听,最终找到了老板,对方答应帮他处理此事。

    然而,并非所有的类似投诉都是身份证被冒用,也有因为本人办的公司,公司出现经营异常,或内部股权争议,想要借政府之手撤销公司。在核实此类案件时,监管科也多留了几个心眼。“我曾经查一起案子时,发现注册资料里有当事人的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很明显是当事人自己办的。”王科长说。

    据了解,因为身份证丢失而被盗用的情况,不在少数。在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个月都有相关的投诉,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职位要升迁时审查出来的。王科长提醒,如果发现此情况,可分几个步骤走:先到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案,并提供当时身份证挂失的记录,以及笔迹鉴定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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