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与侯某同在一处经营早餐摊点,经常为了对方摊位占用了己方的位置而起争执。某日,潘某发现侯某的摊位占用了部分自己的位置,便拎着一个擀面杖去找侯某进行理论。侯某见潘某来找麻烦,便拿着火钳迎了出来。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互相用擀面杖和火钳指着对方辱骂。
丁某正好下班路过,见此场景,一时兴起,便上前围观,并在一旁鼓噪。潘某扬起手中擀面杖要打侯某,侯某用手中火钳一挡,擀面杖正好打在丁某的鼻梁上,造成丁某鼻梁骨折。丁某治疗结束后,找到二人要求赔偿。潘某表示丁某自己凑热闹还不断煽动其与侯某才导致意外发生,故拒绝了丁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