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刘萱)近日,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科发布消息,10月份,该科室共接收信息4879件,其中咨询3984件、投诉763件、举报1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33万元。
案 例
孩子食用变质奶粉后腹泻,消费者获赔7000元
10月18日,段先生来电反映,他于10月初在炎陵县某母婴用品店购买了一品牌婴儿奶粉6罐,共计648元。当日回家给孩子食用后,孩子出现严重腹泻,检查发现奶粉已变质。就如何处理此事,他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
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霞阳所接诉后,立即派人展开调查,查看了投诉人所购奶粉,发现奶粉在保质期内,已开罐奶粉有明显异味,而食用奶粉产生不适的孩子已送医就诊。
10月22日,霞阳所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执法人员指出被诉方所售产品已对投诉人的孩子造成身体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一次性赔偿投诉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7000元,并全额退还货款648元。
订购沙发未按期送货,买家获退定金
10月24日,王女士来电反映,她9月14日在某家居店订购了一张沙发,交付定金5000元,并与商家约定一个月内送货。但是,商家逾期未送货,她要求退还定金被拒。
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庆云山所接诉后展开调查,确认王女士所诉属实。
10月25日,庆云山所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被诉方称因物流问题导致货物中途被退回厂家,经再次物流寄出,货物已快要抵达株洲,希望王女士再等几天,完成交易;王女士不愿意再等,要求退还定金终止交易。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终止交易,被诉方全额退还5000元定金,7日内转账至王女士账户。
一网络点餐平台公司不正当竞争,被行政约谈
9月27日,市餐饮协会工作人员来电反映,近期市内多家餐饮企业反映某网络点餐平台公司株洲站在与其签订销售合同时,强制要求只能与该该公司签订合同,并称如与其他网络平台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就将这些餐饮企业的产品下架或大幅提高提成。
9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网络平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并邀请市餐饮行业协会参加。
经行政约谈后,该网络点餐平台公司负责人表态,将自查自纠,规范平台的经营行为,与各餐饮企业积极协商,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