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擅加配置卖车 他告到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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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文先生在株洲津湘万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湘公司)买车,4S店私自加装导航及更换皮座椅、LED大灯等设备。他提出异议后,4S店又拆除了设备。他认为4S店提供的并非新车,要求“退一赔三”,4S店不同意。

    文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31日,他贷款购买该车,和4S店签订了《新车购车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他就告知4S店不要加装配置,结果提车时发现车子被加装导航及更换皮座椅、LED大灯等设备。文先生提出异议后,4S店自行拆除了上述设备,“4S店在拆除设备的过程中,还造成车身油漆和内饰划痕、磕碰痕迹。”

    文先生说,他要求退车遭拒,于是将4S店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退一赔三”。

    9月28日,记者来到津湘公司,相关负责人袁先生介绍,在签订购车合同前,文先生确实告知了4S店不要加装设备,结果工作人员错装了设备。等文先生提车时,4S店愿意以成本价将加装的设备销售给他,文先生不同意,4S店就拆除了这些设备。

    “他买的这台车我们没有销售过,没有购买过保险,没有维修过,没有质量问题,是一辆全新的车,我们不接受‘退一赔三’。但对于他在和我们交涉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我们愿意赔给他。”袁先生说。

    据了解,双方此前已经对簿公堂,法院驳回了文先生“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文先生随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一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目前双方仍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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