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锦南
9月22日,天元区群丰镇治违中队接群众举报后,对株洲西站附近违法搭建的养猪棚等相关设施实施依法拆除。当天,执法人员拆除违法搭建的养猪棚3处,共200多平方米,当地居民纷纷点赞。(详见本报9月25日A08版)
违建养猪棚毫无疑问应该依法拆除,但笔者以为,这件事不应该就此画上句号。
首先 ,拆除这处违建,执法部门花费了人力、物力和时间——这些都是需要成本的。执法部门以“代拆”的形式帮助违建者拆除养猪棚之后,应该向其追缴拆除费用。
其次,违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要依法对违建者予以必要的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广而告之,不能用“拆”替代应有的处罚,这会给有意违建者错误的导向,觉得就算违建被相关部门发现了,也只是一拆了之,并不会被处罚。如此,只怕违建会越来越多。
此外,这个养猪棚“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显然违反了环保法规。相关部门除了责令违建者修复环境之外,还应该依据环保法规对其予以处理。
总之,面对违建,相关部门要做的工作,不能止于“依法拆除”,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只有这样,才能让各种违建现象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