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现医疗废物处理全程留痕?医疗废物是医疗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有潜在的病原菌或其他危害。
数据显示,全市共有医疗机构2922家,但只有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
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基本流程为:各医院科室护士对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分类→卫生员到各科室对医疗废物袋进行封口、称重并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暂时贮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接收。
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市医疗废物内部交接和登记均为人工,数据统计不便捷;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称重记录、内部交接过程不严谨,工勤人员收运操作随意性大,医疗废物一旦流失,就难以追溯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