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摩托车整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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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皮波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与电动车、摩托车相关的交通事故5292起,伤2523人,死亡106人(详见本报昨日A03版报道)。

    放眼全省甚至全国,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电动车、摩托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为车主普遍存在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威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猛虎”。

    有效遏制电动车、摩托车违法乱象,最关键的武器无疑是交通法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连自行车上路都是有规可依的,电动车、摩托车更不是法外之物。

    然而,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违法成本较低,一些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并未遵守相关法律。不能否认,相关的罚则确实金额不高、力度不大,查处起来也确实容易引发驾驶人与执法者间的矛盾,但如果因此就放弃执法,只能让更多的人无视规则。如此一来,违法者更多,查处难度更大。于是,执法难与不守法之间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治理也就更容易陷入僵局。

    要想打破这种局面,不管不顾肯定不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尽管把海量的电动车、摩托车作为执法重点有阻力、有难度,但道路安全人命关天,放任自流就是不负责任。更何况,严格的执法活动也是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越是规则意识淡漠的领域,越需要执法监督加一把力。

    值得肯定的是,我市交警部门一直没有放弃努力,近期又启动了针对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全面整治。处罚不是目的,希望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都能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真正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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