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丁
渌口区上海名苑小区因开发商延期交房、住宅存在诸多问题,引发业主维权,业主代表与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问题没有解决,一名业主代表却被打伤入院。目前开发商正在积极联系伤者管先生,希望协商处理此事。(详见本报9月2日A08版)
近段时期,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纠纷较多,但业主在维权过程中被打伤入院还是令人瞠目。口舌之争是纠纷,但上升到人身伤害甚至可能叫人围殴,就超出纠纷的范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尤其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要受到包括治安拘留在内的处罚。同时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不适用治安调解。因此,如果正如受害人和多名目击者所言:遭受多人围殴受伤,是必须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治安处罚的。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协商达成一致,打人者知错就改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但处罚仍是不能免的。更何况,法律规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会升级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质量、物业服务的要求在不断提升,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个别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和资源,肆意侵害业主利益,有的甚至上升到违法犯罪。目前,扫黑除恶进入攻坚战,房地产领域的涉黑恶问题就是打击的一个重点。
问题的根源,是个别开发商、物业公司没有真正认识到: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该小区延迟交房,开发商就应主动履约赔偿,物业要配合协商,而不是在协商过程中将业主代表打伤入院。相信警方能查清真相,依法处理,给小区业主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