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规划中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我市将突出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环境整治、示范带动,致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幸福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区是基于株洲自身发展的实际条件和长远发展要求的战略考虑,是从省级层面考虑;建设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也是株洲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契机,是从中部区域层面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幸福区是我市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一谷三区”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成果,是基于国家层面考虑的。
根据规划,我市乡村振兴规划发展目标分三个阶段。到2022年,即党的二十大召开之时,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具有株洲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到2030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力争比全国提前5年实现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