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谢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前年在长江南路彭督美容美发店办了会员,做生发育发项目,充值1万元,4个疗程。做了两个疗程后,因理发师离职就没法做了,今年6月份,店子装修,到现在没有营业,我找店方要求退还没用完的5000元钱。店子只愿意退2000元现金,另外3000元是消费卡,对此我不能接受。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彭督:
只能退2000元现金、3000元消费卡
据谢先生介绍,他开始提出退钱,因长江南路彭督美发店没有营业了,店方就要他到共和城店消费,称是连锁店。“之前做了两个疗程没效果,而且路又远,不方便。”
此后,他就找共和城店退款,但共和城店叫他找彭督美容美发公司的财务。该公司财务答复,只能退2000元现金、3000元消费卡。
谢先生出具的客户档案登记资料显示,“4个疗程后保证头发正常发量,如疗程过后没有达到效果,免费达到效果为止。”
昨日上午,记者和谢先生来到共和城店,记者注意到,该店使用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卫生许可证,登记名称为长江南路店,地址也是在保利花园,和长江南路店的注册信息一样。
经了解,目前彭督美容美发在天元区长江南路店、共和城店、栗雨店,都是一个老板经营。
共和城店的一名工作人员接待了谢先生,他称,产品供应厂家确实承诺无效退款,但是现在企业都已经倒闭了,“我们也是受害者。”
律师:
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河北路所此前进行了多次调解,谢先生和彭督美容美发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分析认为,该消费纠纷是因为商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服务不能正常进行,责任在商家,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谢先生要求退还未消费的现金,合理合法。如果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不成,谢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