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课后三点半”难题,他们早已行动 有学校已试点一年,有社区办了学堂 ▲天元区尚格小学实施“3+1”课堂,下午放学后老师带领学生到湘江风光带写生 记者 何春林 摄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李吉)为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都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详见本报21日报道)。
实际上,我市不少学校和单位一直在探索和试点“校内课后服务”。这些年,他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
天元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校外托管机构相比,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及资源方面都有优势,老师更专业、要求也更严格,巡视中发现问题,会及时干预、辅导。学生在校写作业,学习氛围好,作业一般都比在家书写更认真、速度更快,有助于学生良好作业习惯的养成。同时,课文预习和课后阅读也得到了更有效的落实。且四所试点学校均根据学校情况安排了体育活动、课外阅读与写作、特长训练、社团建设等课程,丰富了孩子课后生活。
记者注意到,上述学校除了提供绘画、踢球、辅导作业等课后服务外,有的学校因地制宜开辟土地,供孩子们种菜、栽花;有的学校组织孩子玩魔方;有的学校带领孩子行走湘江。
今年5月份,天元区政府在总结经验后,出台了《天元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提出了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二是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三是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去年秋季开学前,天元区在该区新马小学、栗雨小学、尚格小学和凿石小学开展了“校内课后服务试点”,接受托管服务的学生近3000人。
这四所学校试点至今已经约一年时间,获得了广大家长点赞,没有家长到学校或者教育局反映意见,孩子们也很快乐。
天元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课后服务以家长自助、学校支持为总的指导思想,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公益、惠民、民主管理的原则,根据家长需求,内容以学生自主完成作业为主,同时开展阅读、体育锻炼、兴趣社团等活动,服务时间在下午课后至17:30左右,服务时长2至3小时。
根据试点结果来看,各校整体运行平稳,托管教师认真负责;管理精细到位;后勤保障有序;家长支持配合;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多所学校和社区都在开展
从2018年上学期开始,荷塘区文化路小学在一年级开办了放学后阳光服务班级。该班级为公益性质,专门针对接送不方便家庭的孩子,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专任教师进行兴趣课程、作业辅导、文体活动等义务辅导,并统一在学校吃晚餐。
记者了解到,阳光服务班级是由全校老师担任志愿者并轮流授课,并且有班主任老师负责班级的组织管理。老师们会根据孩子们的喜好来设计课堂。
与此同时,天元区白鹤小学、荷塘区八达小学、芦淞区何家坳小学等,针对放学后孩子无处可去的现状,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以及阳光体育活动等。
在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小湖塘社区,由社区居委会开设的“四点半课堂”受到辖区家长们和孩子们的欢迎。社区负责人介绍,他们会邀请一些社会公益组织的义工来为孩子们授课,包括绘画、音乐、手工等,让孩子度过放学后的这段“无人看管真空期”。
天元区文家冲社区居委会以及辖区内的株洲市美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也会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包括教孩子制作香囊、组织夏令营等,有时还会组织孩子们排查小区内的安全隐患。
大家怎么看?
对于《通知》出台,大家纷纷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市二中附属一小校长彭小英一直关注“课后三点半”现象。教学过程中,她多次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可以根据学校特色开展活动,比如利用学校现有的课程基地等场所,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相结合。
“现在有了《通知》,按政策执行就是。”包括天台小学、新马学校、八达学校等学校的负责人坦言,在“通知”正式出来前,我市许多教育同行很早就提出校内课后服务的设想。对于学校管理来说,有两个最大困惑,一是教师的工作量增大,二是教师开展服务后的待遇如何保障?在此之前,许多学校受制于没有政策依据,都不敢实施,因为涉及乱收费风险。
“终于等到了政策落地,整个人感觉轻松了。”接受采访的家长对于《通知》持欢迎态度,因为可以不要请假、更不要翘班去接孩子放学了,而是可以下班后才去学校接。另外,每天收费不超过10元,贫困家庭还可以免费,这意味着家长经济负担不会因此加重。
“去年看到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就一直在等待株洲的落地政策。”市民戴女士说,自己有两个孩子,但她和丈夫都是上班族,早已被下午接孩子放学的问题折磨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