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幼儿园“底线要求”,亟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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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何春林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8月21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无证园和不合格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株洲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底线要求”20条》,启动无证园和不合格园专项治理工作。(详见本报昨日A06版报道)

    规范幼儿园,对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老问题。仔细翻阅“底线要求”20条,内容也基本上是“眼熟”的:去小学化、安全要达标、饮食卫生制度要健全、禁止乱收费、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

    毫无疑问,我们要为“通知”和20条“底线要求”点赞,要整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且被家长们诟病多时。当然,我们更想看到的是,规定出台后的落地实效。

    教育部门观点和行动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先是各级幼儿园自查自纠,再是进入督查与整改阶段,最迟明年2月底全面完成专项工作。

    笔者认为,要想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最大实效,开展专项治理的确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也绝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专项治理,更需要在建立完善有关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

    首先要从转变家长的观念入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观。比如,喊了很多年的“去小学化”,难以根治的原因就是“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和焦虑心态作祟。这就需要我们多渠道让家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从而认识到幼儿园“小学化”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危害。

    其次,从转变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入手。实践证明,一个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办园思想、办园宗旨与幼儿园教育是否规范化有着直接关系。幼儿园不能为了利益而以“满足家长要求”为借口,开设所谓的“兴趣班”“特长班”等,而应该围绕幼儿的身心发展、思想品德、认知能力、动手能力等开展研究,并付诸于实践。

    第三,从完善监督监管机制入手。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均衡幼儿教育资源,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规范其办园行为,取缔非法办园和家庭作坊式的幼儿教育机构。

    总而言之,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20条“底线要求”不容突破。希望教育部门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好事办好办实,还孩子一个有阳光、有乐趣、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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