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数百张实名手机卡 一通信公司女员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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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卖公民个人信息,某通信公司女员工陈某可谓利欲熏心。石峰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该案于7月18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石峰区检察院指控称,陈某在担任某通信公司劳务派遣制业务员期间,在给客户办理手机卡开户时,多次以系统故障、实名不成功等为借口,在办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大量客户个人信息开办手机卡并予以激活。2017年7月至10月,陈某将此类方法办理的数百张实名手机卡分多次向他人出售以牟利。陈某转手卖出的这些实名手机卡,被部分不法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当地一家企业财务人员就因此中招,被骗16万元后报警,陈某由此露馅。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陈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 肖澎 刘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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