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警队员下水救人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何云娜)7月16日下午3点左右,醴陵城市快警接110指令:东门附近一女子跳入渌江中轻生。不到5分钟,城市快警便赶到了现场,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和热心市民一起,将女子救上岸。
城市快警队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江水已淹至该女子胸口,如果她再往江中走几步,随时有可能被水冲走。岸边,来龙门派出所民警已经到达现场,和热心市民一起做女子的思想工作,但她不听劝告,情绪很不稳定。
快警队员现场快速评估:女子的位置离岸边不远,身材比较娇小,在水中泡了一段时间了,体力应该有所下降,两名同志下水,应该可以在女子反抗前将她拉上来。
事不宜迟,派出所民警和热心群众继续和女子对话,吸引其注意力,快警队员汤亚平、彭狮则自告奋勇,迅速穿上救生衣、拴好救援绳。两人配合默契,快速从岸边入水,在水下控制住女子的双手,把她拖上了岸。
经派出所调查,该女子姓石,怀化辰溪县人,对于轻生的原因,她不愿多说。由于该女子在醴陵没有固定住所,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民警在她情绪稳定后,将她送至当地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