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成建梅)6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双评阅卷制度,目前阅卷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全市7月1日前公布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7月1日前公布成绩。城区考生手机用户关注微信“株洲教育”查询成绩,学生还可通过输入学号和考号在株洲教育网上查询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毕业和升学运用情况统一以等第方式进行公布,不公布原始分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理科综合5个学科分A、B、C、D、E、F六个等第,F等为不合格等第,录取时按志愿要求择优录取。择优排名的先后顺序是:出现较差等第或较差等第较多的学生排名靠后。例如:十位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为5A、4A1B、3A1B1C、4A1C、4A1E、4B1C、5B、5C、2B3C、3C2D,那么他们的排列顺序为5A、4A1B、5B、4A1C、3A1B1C、4B1C、2B3C、5C、3C2D、4A1E。
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惠政策,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分高低顺序进行甄别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不能为C。在常规录取过程中,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能出现C(含C)以下等第,其他省示范普通高中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其他普通高中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等第排序录取。
单科成绩优秀学生可以提等
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对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和理科综合五科学业水平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二的考生,在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提高等级不累计)。单科成绩进入排名前千分之二且获提等优惠的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在7月5日前予以公布。
成绩复核及补考相关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成绩发布后第三天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绩复核。复核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公布到校。“复核成绩的范围包括是否为本人答题卡、是否存在漏评、漏阅,是否存在合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执行尺度不属复核范围。”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学生的补考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补考时间安排分别是:7月6日上午,八年级学生补考地理、生物;九年级学生7月6日下午补考语文,7月7日上午补考物理、历史,下午补考数学;7月8日上午补考道德与法制、化学,下午补考英语。
【相关链接】
录取安排
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值得关注的是,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指标生批次:7月5日—6日,指标生录取
·提前批次: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次:7月8日—10日,省示范普通高中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次:7月12日—14日,省示范普通高中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以及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同时录取。
·第三批次:7月16日—18日,市示范普通高中株洲市三中录取。
·补录:7月20日,民办学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