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内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取消 你的待遇会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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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取消?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呢?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怎么来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表示,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取消后会降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吗?

    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说:“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这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王宗凡表示,特别是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它纳入到大病统筹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来报销,那么报销的水平也比门诊的报销水平更高。就是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我认为待遇可能是一个提升。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份文件取消的个人(家庭)账户是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跟大多数在职职工缴纳的“职工医保”没有关系!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账户,即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据央视、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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