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耕田回忆着当年的经历 沈三 摄
七十年代末,王耕田经历了几个大事。
1976年,王耕田结婚;1978年,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首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王耕田的家分到了田;1979年王耕田的父母给孩子们分了家。
一套碗筷,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土坯房,还有3亩田,王耕田带着这些分得的家产和妻子开始了新的生活。“分田到户后,种粮积极性高涨,粮食都吃不完了。”王耕田说。
耕田最忙的季节就是搞“双抢”的时候,“很忙,但只要盘算好时间,其实也不那么辛苦。”王耕田有自己的诀窍。
早上4点,天才蒙蒙亮,王耕田就和妻子下田割稻穗,干到8点多回去吃口饭,“这样做,一天干活的时间就多了4个小时。”打谷机打稻穗,插秧,两口子一个礼拜就可以干完“双抢”。
农闲的时候,王耕田就四处揽活干,“我什么都干,只要能挣钱”。
烧红砖卖、做木匠、做泥工、装卸砂石……都是体力活,但王耕田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吃亏就吃在没怎么读书,小学都没毕业,大字不认识几个,光有一身蛮力。”王耕田说。
靠着这身蛮力,1989年,王耕田和妻子盖起了一栋两层楼的红砖房,“那时候的农村,很多人都盖了小楼房。”
虽然盖房子欠了8000多块钱,但在两年后,王耕田两口子就把账还清了,“在那个年代,靠着蛮力也有饭吃,有事做,有钱挣。”
住在城里,带孙、散步,其乐融融
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也是这一天,在株洲县马家河乡南塘村厘水组栗塘队(今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南塘社区)的一户普通农家里,王耕田出生了。他虽然与共和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却没有取名“国庆”,而是更加朴实的“耕田”。“那个时代,有口饭吃,有田种,是父母对我最朴素的愿望。”王耕田说,“也是我一生的写照,当了一辈子农民,耕了一辈子的田。”
如今,王耕田虽然没有耕田了,和老伴住在慧谷阳光小区里,带孙、散步,日子过得舒坦,但还是怀念村里的日子,“自由、踏实、满足”。
王耕田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四,“兄弟姐妹的年龄差别不是很大”。所以,在人民公社时期,他家的劳动力最多,加上父母一共9个人,能挣到很多工分。
王耕田当时虽然只有十几岁,但干起活来很麻利,“修草皮、放牛羊……一天下来能挣2—3个工分。”
王耕田家里人多,挣的工分也多。每到过年时,公社会将每家每户的工分折算成钱发下来,王耕田一家一年可以拿到800多块钱,“这可是一笔巨款,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我家。”
虽然有这一笔巨款贴补家用,但也经不住这么多张嘴巴吃,更何况王耕田和兄弟姐妹们都在长身体。
1962年,王耕田的父亲在马家河铁矿厂上班。因为劳动强度大,矿厂供应给工人的粮食比较充足。每天,他的父亲都从自己吃的米里匀点出来,然后将米藏起来,等到礼拜六,装满满一大袋子米带回家。“白天可不敢生火煮饭,是要被抓的,父母只有等到左右邻居都睡了,黑灯瞎火地悄悄煮饭给我们吃。”王耕田说,“最终还是被举报了。”
后来,每到礼拜六,王耕田的父亲就将匀出来的米煮成米饭带回家。那一天,他一家人就放肆吃个饱。
2009年发生了一次意外,王耕田的脚踝骨被掉下来的混凝土压碎,至此他就很少干农活了,“也算是从田里退休了。”
2016年,因为株洲城市的建设,王耕田的家被拆了。他的儿子在慧谷阳光小区买了一套大房子,接来老两口一起住。他的女儿也住在同一个小区,“住得近,走动很方便。”王耕田说。
但也有不适应,王耕田说:“住在城里有城里的好,但我总是怀念以前村里的生活。”
小区里住着四五户同村人,王耕田走动得特别勤,南塘村人固有的语调,让他听起来很舒服。今天你家买回来土鸡蛋,大家分点,明天他家从乡下拿回来的杀猪肉,大家一起聚聚。王耕田割舍不下那一口乡音和一抹乡情。
“也没啥爱好,亲戚朋友来了,我就打打麻将,平时,带带孙子,早上出门散步。”王耕田喜欢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嘴里抽着一口老烟杆,摇一摇椅子,时间就这样慢慢流淌。
勤劳一辈子、耕作一辈子,他说:“踏踏实实过一辈子!”
(刘白 黄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