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逛商场时摔伤 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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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女士摔倒后,表情痛苦 记者 姚时美 摄

    近日,陈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70岁的母亲在家润多一楼手机城准备办电话卡时,摔了一跤,商家不承担责任。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5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家润多物业,见到了陈先生和他母亲刘女士。

    据陈先生介绍,事发当天上午8点54分,当时母亲准备到一楼手机城的移动营业厅办一张电话卡,当时地上有水,母亲走到商场通道时摔了一跤,手臂当时就痛得不能动弹。陈先生接到消息后带着母亲立即找到家润多物业,物业称商场通道不属于商场范围,这让陈先生不能接受。

    后来通过民警做工作,陈先生带着母亲去医院看病。经检查,刘女士左手手臂骨折。

    据家润多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确实是5月26日上午在一楼手机城的通道摔倒,当天上午下了暴雨,地面上有水。据了解,一楼手机城已经承包出去。至于承包给什么人经营,物业人员没有透露。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将会做好配合工作,一楼商场承包方和刘女士进行协商,划清责任后进行解决。

    如能证明经营方有过错

    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分析认为,要解决刘女士摔伤一事,关键是弄清摔倒原因。作为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经营者没有尽到义务,能够提供经营者存在过错的证明,则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关责任,如果经营者没有过错,则无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并不是说只要在商场摔倒,商场就一定要承担责任。”聂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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