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购房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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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姚时美

    近段时间,当代尚品苑、悦湖春天的购房者因被收取服务费,闹得沸沸扬扬。(详见本报5月1日A07版、5月13日A09版)

    原因很简单,购房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购房者始终没有弄清楚为何被收取服务费?被收费后又享受了什么服务?

    刚刚过去的3·15的主题就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不仅在消费领域,在建设、医疗等各个领域,都在强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笔者认为,让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首先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为对消费品的专业认知不够,和经营者之间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因此也处于被动一方。如果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对商品、服务详细说明,甚至采取手段诱导、欺骗消费者,势必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侵害,进而引发双方矛盾。

    从当代尚品苑、悦湖春天两个楼盘的现象可以看出,开发商和收取服务费的广告公司,面对购房者采取回避态度,始终没有直面业主的疑惑,显然没有满足购房者的知情权,由此引发购房者不断维权。

    要约束经营者诚信经营,靠经营者自律,显然行不通。要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还需要主管部门及时出面:从房产开发、销售角度来看,开发商行为是否违规,是否存在以“价外收费”的方式逃避楼市调控或税收政策;从经营与消费的角度来看,开发商行为是否存在欺诈、霸王条款或其他失信行为,是否与消法相悖。如果所谓“服务费”不该收取,应责令相关经营单位整改;如果该收取,也应督促经营单位向购房者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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