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种植的部分罂粟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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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种植罂粟达到五百株以上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则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可进行刑事处罚。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王学文)最近,攸县江桥街道洪家洲村李某家中的菜园出现了一种“另类植物”——紫色花朵鲜艳夺目,部分已经结出青色小果。这到底是什么?昨日,攸县公安局揭开了谜底:这是罂粟,种植户已经被行政拘留。
这名种植户叫做李某,37岁,来自云南,因结婚落户于攸县江桥街道。他交代,家中养了几头猪,而幼时听说罂粟可以治疗猪瘟。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去年国庆假期回云南老家时,从边境带回一些罂粟种子,撒播在自家菜园里。经过大半年的时间,100多株罂粟成熟结果。
警方介绍,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在我国,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警方于5月3日赶到李某家中,确认了李某种植罂粟的事实,数量约110株。
目前,李某种植的罂粟均被铲除、销毁,他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