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月5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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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区“望楼生畏”的老人们,马上可以收到政策大礼包了。昨日,记者从市旧城提质办获悉,《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正式出台,从5月5日起,有需要的市民,可正式向各区承办提交申请。

    去年,我市在城区启动试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已有11个小区完成22台电梯加装工作,惠及200余户居民,还有2台电梯正在加装。

    根据《实施办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实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的既有住宅,均可以申请。

    电梯加装以门栋单元为单位,应当经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维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

    为解决加装电梯涉及部门多、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实施办法》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每台加装电梯,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补贴,合计1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业主还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相关信息,市民可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channel/7901/index.html)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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