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会所”藏污纳垢 红火月余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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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吉群芳)开洗脚城亏了本,便改为“休闲会所”,私底下组织卖淫,进行不法勾当。近日,经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对文某等五人判处两年十个月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16年10月,文某租用某酒店三楼开了个洗脚城,后因经营不善,生意日趋惨淡,他便将洗脚城改成“休闲会所”,私下组织卖淫。为此,他还专门聘人经营管理,由晏某甲和“燕子”(未到案)参与卖淫女的招聘及价格制定。晏某甲还与晏某乙负责“叫牌”,即安排卖淫女提供卖淫服务,并对卖淫女进行“考核”。王某、何某负责“营销”,招揽嫖客。

    然而“好景不长”,“休闲会所”经营一个多月后被公安机关查封,晏某甲、晏某乙、王某、何某被当场抓获,现场还抓获正在交易的卖淫嫖娼人员14名。公安机关查获的账单显示,该会所“营销金额”达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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