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蔡女士致电本报3·15维权热线28829110投诉:年初,湖南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举办老年公寓开园庆典活动,我参加活动,结果在活动中我意外摔伤,住进了医院。经双方协商,对方同意赔偿6万元,但是到现在还有4万元没有赔付到位。
记者 戴凛 核实
参加公寓开园活动摔伤骨折
蔡玲秀今年75岁,家住芦淞区。今年1月8日,她参加湖南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老年公寓开园庆典活动时,在现场不慎摔伤。工作人员随即将她送至市中医伤科医院住院治疗,并支付了5000元住院费。经诊断,蔡老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
1月20日,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湖南省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在支付前期费用的基础上,再分两次支付蔡老赔偿款6万元。其中1月20日支付2万元,1月26日前支付余下的4万元。
“只付了2万元,就没有下文了。”蔡玲秀说,这次受伤给她身体带来很大的痛苦,各项医疗费用早已超过6万元。但她多次联系公司追讨剩下的4万元赔款,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前后联系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是说‘再等等’。”
负责人承诺本月20日赔付到位
前日,记者看到湖南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和解协议及致歉信。《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2019年1月20日支付给乙方贰万元整,2019年1月26日前支付肆万元整”。
该公司一位潘姓员工解释,目前正在积极处理蔡玲秀的赔款相关事宜,因为他们也正在和活动举办场地沟通,要求相关赔偿,所以赔付进度有延迟。
当天下午,记者又联系上湖南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勇平。他承诺,公司一定在3月20日将剩余的4万元赔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