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吴功诚)昨日,省高警局株洲支队通报了近日发生的两起因在高速路上随意停车致事故的案例。
案例
1
在快车道停车给手机充电
后方客车避让不及而追尾
2月27日上午9时15分,张某驾车经过平汝高速茶陵段时,由于手机没电了,他直接将车停在快车道上,然后给手机充电。约30秒后,后方一辆客车由于避让不及而追尾,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如果要给手机充电,应该将车停到港湾或者服务区,停在快车道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民警说。
最终,张某不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因违法停车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被合并处以驾驶证扣8分、罚款250元的处罚。
案例
2
车辆故障,他未放置警示三脚架
导致另两辆车发生追尾事故
2月27日上午9时5分许,民警通过监控巡查路面时,发现一辆江西牌照的白色小车停在沪昆高速快车道上,车子还开着双闪灯。“当时路上的车比较多,天还下着雨,但车内人员迟迟没有转移到安全区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我们立即赶往现场。”民警说,他们7分钟后赶到时,现场已经发生了追尾事故,还好没有人员受伤。
民警介绍,通过调查,他们发现白色小车在快车道停了5分钟时间,期间有几辆车都差点追尾该车,“9时10分,一辆银色小车为避让白色小车而急刹车,导致银色小车被后方的黑色小车追尾。”
白色小车司机曾某交代,车子开到事发路段时出了点故障,他由于一时慌张,直接将车停在快车道上,“我当时只顾在车内查找故障原因,没有转移车内人员,也没有放置警示三脚架。”
由于曾某存在未放置警示三脚架、车辆发生故障不迅速报警的两项违法行为,他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