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也搞“逆向思维” 大摇大摆“搬”走超10万元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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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刘婧)窃贼作案时往往都会小心翼翼不让人发现,但有些贼却“反其道而行”,大摇大摆地行窃,而且还多次得手。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据悉,徐某曾多次被法院判刑,但是他却没有因此收敛。2017年5月21日、10月17日,他驾驶挂着假牌照的面包车到攸县、醴陵,白天在目标区域进行踩点,寻找服装店作为盗窃目标。晚上,他通过撬门进入服装店内,将店内服装搬运至自己的面包车上。搬运过程中,他并不遮掩,让别人误以为是店员在工作,以此多次得手。之后,他将偷盗所得的衣物剪掉商标吊牌后带至江西,以远低于衣服实际价值的价格进行摆摊销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仍辩称,他到攸县、醴陵两地是为了寻找做生意的店面,而在其车上查获的衣物都是在芦淞服装批发市场的早市上批发的,坚决否认实施了盗窃行为。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在徐某车上查获的被盗服装店的衣服等证据,都印证了徐某的盗窃事实,被盗服装价值10万余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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