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魏天宇)每个月有五六千元收入,为何还要实施盗窃?近日,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抓获嫌疑人唐某,他交代因为女朋友对他经济管束比较严格,常常觉得手头紧,加上占小便宜心理作祟,于是做下了蠢事。
2月27日上午9时,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辖区龙泉村居民胡先生报案,他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偷了,损失有四五千元。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民警发现,胡先生的电动车是2月27日凌晨3点40分左右被偷的。
民警一路追踪,在天元区张家园散户区找到了胡先生的电动车。让民警感到奇怪的是,一般这类案件,嫌疑人都会把车子卖掉,但找到这辆车时,车子的一个轮子和电瓶被取走了,就剩下个车架。民警猜测,嫌疑人肯定还会回来取车架,于是在现场进行蹲守。
2月28日下午4时,嫌疑人从张家园附近的散户出来,被蹲守民警当场抓获。经过审讯,嫌疑人姓唐,就租住在张家园,是货运站的配送工,每个月有五六千元收入。他交代,因为女友对他经济管制较严,再加上自己喜欢贪小便宜,所以才萌发了盗窃他人电动车的想法。
因涉嫌盗窃,唐某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