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前日,装修工李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天元区某门窗店从事安装门的工作,店家拖欠了他1万余元工资,希望帮忙维权。
李先生是汨罗人,2017年开始在天元区某门窗店做事。最初双方约定工资按照装门的数量结算,每安装一扇门店家支付100元,2018年,店家答应将费用提升至每扇门110元。但是,店家支付工资一直都很拖沓,经常没有及时支付,据李先生自己核算,拖欠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万余元。
随后,记者与李先生一同前往该门窗店。老板陈先生说,李先生确实在店内工作,2018年自己也向李先生承诺过,如果安装门窗效果很好,可以每扇门增加10元。但是,李先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并不好,安装完毕后补漆情况比较多,甚至出现了返工的现象,所以工资只能按照一扇门100元计算。而且,李先生目前仍有部分售后服务没有做完,所以不能支付全部的工资。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部分李先生工作失误需要修补的照片,对此,李先生承认,在工作中自己确实存在失误。
现场,记者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李先生承诺会尽快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售后服务工作,并按照100元一扇门进行结算。陈先生写下了书面承诺,承诺李先生完成全部工作后,将给他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