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雄武
前两天,伍女士致电市长热线反映,她预交一万元为孩子报了早教课程,但孩子还没去上课,早教中心却撤走了。(详见本报1月21日A07版)
经工商执法人员深入查询,最终揭开此起“跑路”事件的真相,虽然负责人曾某给出了“届时视情况退费”的承诺,但其“不告而别”的方式终归让人无法信服,更让人对其“登记名字与注册名字不一致”等隐身行为产生质疑。
“跑路”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一是有些培训机构“挂羊头买狗肉”,根本不具备培训机构的资质,通过移花接木,用欺骗方式在工商部门注了册,从而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实质不过是“空壳公司”。二是工商部门对培训机构准入制度还不尽完善,导致一些不法机构或不良人员钻了空子。三是部分家长爱子心切,对预付式消费缺乏必要的防范和认知。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要从根本上断绝“跑路”,就必须对症下药,多管齐下,建立起相应的“防跑机制”。首先,工商等行政许可部门要从准入门槛方面进行完善,对申请登记的培训机构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把一些不法或不良的“皮包”公司拒之门外。其次,工商行政等职能部门在拓宽群众维权渠道的同时,要加大对不良培训机构的曝光和惩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其不敢轻易“跑路”。其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对预付式消费多一分警惕。
如此,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日日为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措施完善了,“防跑机制”健全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加强了,维权渠道通畅了,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跑路”现象就会慢慢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