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身份证买票乘车两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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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在嫌疑人住处搜出两张他人的身份证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朱红梅 邢燕)男子李某、邱某因盗窃、抢夺前科多次被警方打击处理。为规避警方侦查,两人采用捡拾、高价购买他人身份证的方法,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多次买票乘坐火车。1月15日,两人故伎重演,在株洲站准备进站上车作案时,被铁警依法查处并刑事拘留。

    1月15日晚上11时,株洲站派出所便衣民警在候车室巡查时,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遂对其当场盘查,从两人身上搜出他人的身份证以及冒用身份信息购买的火车票,随后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审查,李某是江西人,邱某是贵州人。两人供述,当天在麻将馆打牌时相识,因手头拮据,相约去株洲火车站,盗用他人身份证及信息,购买了同一趟K536次株洲至长沙的车票,准备伺机登车盗窃作案。

    李某因盗窃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当天,他用“张某”的身份证信息购买车票。邱某现年24岁,2016年抢夺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当天持“刘某”的身份证买票。民警检查其随身物品中发现一门牌钥匙,随即对其暂住宾馆房间进行检查,又发现“戴某”“何某”身份证2张。

    邱某供述,他为规避警方查处,专门收集、捡拾他人身份证以备用。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铁路警方依法查处并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1.身份证、身份信息均涉及个人隐私,不要随便提供、转借他人使用,特别是实名制车票等不要随手乱扔,避免信息泄露。

    2.建议旅客使用12306铁路官网购买火车票。部分第三方购票网站会利用用户登记的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并用账号通过添加常用联系人的方式再次购买他人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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